网民你好:
来信收悉。针对群众反馈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劳保统筹费用如何决算问题:对未缴纳养老保险的工程项目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行业养老保险费用缴纳和养老保险费用计价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建发【2021】61号)文件规定应将养老保险费用计入工程造价进行结算。对已向当地劳保统筹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施工单位依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相关文件资料由劳保统筹机构按规定进行返还。
2、对建设单位恶意拖欠或拒绝支付此项费用的情况,施工单位可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投诉反映,住建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从而确保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
分管领导:张铁城 副局长
联 系 人:马 琦 电 话:3189522
留言须知
欢迎您到《问政》频道反映您的诉求。为保障您的留言顺利解决以及他人权利不受侵犯,请认真阅读留言须知。
一、受理范围 《问政》平台主要受理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政风行风诉求。主要是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行政效率(办事效率)、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清正廉洁、公开透明、规范收费、服务态度等方面的问题。
二、以下情况不予受理,敬请谅解: 已进入诉讼程序或诉讼中涉法的; 民事纠纷的; 已有行政复议结论的; 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涉及军队、武警、宗教等; 信访、来访及历史遗留等; 恐吓、威胁、诽谤他人或单位的; 对同一问题恶意连续、重复提交的; 虚假、语言模糊、阐述不明的; 各种形式的广告; 其他超出受理范围的。
三、谨慎留言 本平台网民诉求均代表反映人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网民反映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反映人的相关责任,请谨慎留言。
四、留言查询 留言后,您可以登录“个人中心”,查询留言办理情况,并对办理单位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你好:
来信收悉。针对群众反馈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劳保统筹费用如何决算问题:对未缴纳养老保险的工程项目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行业养老保险费用缴纳和养老保险费用计价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建发【2021】61号)文件规定应将养老保险费用计入工程造价进行结算。对已向当地劳保统筹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施工单位依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相关文件资料由劳保统筹机构按规定进行返还。
2、对建设单位恶意拖欠或拒绝支付此项费用的情况,施工单位可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投诉反映,住建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从而确保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
分管领导:张铁城 副局长
联 系 人:马 琦 电 话:3189522